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以逮捕吗?
我有个官司胜诉了,对方一直拒不执行判决。我听说对方这种情况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我想了解下,如果真构成这个罪,司法机关可以对他进行逮捕吗?我就想知道能不能让他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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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可以逮捕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它指的是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法院的判决下来了,有能力去履行的人却故意不履行,而且达到了比较严重的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然后,关于逮捕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当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嫌疑人符合上述逮捕条件时,司法机关是可以对其进行逮捕的。比如,有充分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却拒不执行,并且可能会逃跑以逃避法律制裁,或者可能会去干扰证人作证等,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依法对其进行逮捕。 所以,对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是可以进行逮捕的。这也是保障司法判决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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