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不同意的话可以不办理离职手续吗?

公司给我发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可我觉得公司解除合同的理由不充分,我不想离职。但公司一直催我办离职手续,我想知道我不同意的情况下,是不是可以不办离职手续,这样做合不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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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解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公司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员工不同意时是否可以不办理离职手续,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劳动合同解除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公司是依据这些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那么公司的解除行为是合法有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员工不同意,也不能以不办理离职手续来对抗公司合法的解除决定。因为公司有正当理由解除合同,员工不办理离职手续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比如影响工资结算、社保转移等。 然而,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比如没有提前通知、没有合理的理由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此时,员工不同意公司的解除决定,是可以不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可以通过与公司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员工在遇到公司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且不同意的情况时,要冷静分析公司解除行为是否合法。如果公司合法解除,应按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员工可以采取合法途径维权,而不是简单地不办理离职手续。同时,在整个过程中,员工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解除通知书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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