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签订试用合同是否违法?
我入职一家公司,公司说先签试用合同,等试用期过了再签正式合同。我不太懂这样合不合法,担心自己权益受损,想知道只签订试用合同是不是违法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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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签订试用合同是违法的。在法律上,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它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并非独立于劳动合同之外的一个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并且该法还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只和劳动者签订试用合同,这种合同是不被法律认可的,该试用合同会被直接认定为劳动合同。这其实是用人单位试图规避法律责任的一种行为,比如逃避为劳动者缴纳社保、随意解除劳动关系等。但法律明确禁止这种行为,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也能享受应有的劳动保障和权益。所以,当遇到只签订试用合同的情况时,劳动者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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