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就医报销后还能在本地报销吗?
我之前去外省看病,已经在那边报销了一部分费用。现在我想了解下,这之后还能不能再在本地进行报销呢?不太清楚医保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担心自己操作不对浪费时间和精力,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到底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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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跨省就医报销后能否在本地报销这个问题前,我们先了解下医保报销的基本概念。医保报销,其实就是当你看病产生费用后,按照规定的比例和范围,由医保基金来支付一部分费用。 关于能否再次报销,主要取决于医保报销遵循的原则——费用补偿原则。这个原则简单来说,就是医保报销是为了补偿你的医疗花费,不会让你因为看病报销而额外获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通常情况下,医保报销采取的是一次性报销的方式。也就是说,当你跨省就医并完成报销后,已经对这次就医产生的费用进行了核算和支付,一般不能再在本地重复报销同一笔费用。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跨省报销时,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达到本地医保报销的比例,比如有些费用在跨省报销时没有被纳入报销范围,但按照本地医保政策是可以报销的,那么针对这部分未报销的合理费用,有可能可以在本地申请补充报销。但这需要你提供完整的就医资料、报销记录等,向本地医保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核通过后才可以。总之,大部分情况下不能重复报销,但特殊情况可以尝试申请补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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