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亲属是否可以调取?
我和伴侣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现在我的亲属想调取我们的离婚协议。我不知道亲属有没有这个权利,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亲属能不能调取离婚协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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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离婚协议亲属是否可以调取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离婚协议的性质。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自愿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这份协议在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后,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涉及夫妻双方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具有一定的私密性。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姻登记档案属于个人隐私范畴。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对于亲属能否调取离婚协议,答案并非绝对。如果亲属想要调取离婚协议,通常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并且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如果是作为离婚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例如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亲属)可以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调取离婚协议。这是因为法定代理人有权利和义务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另外,如果是涉及到继承、财产纠纷等与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情况,亲属可以通过合法的司法程序,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依职权调取离婚协议。法院在受理相关案件后,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调取该离婚协议作为证据使用。 然而,如果没有上述合理理由和合法程序,亲属是不能随意调取他人的离婚协议的。随意调取他人离婚协议可能会侵犯他人的隐私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因此,亲属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不能擅自调取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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