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书应该由谁保管?

我和前妻协议离婚了,当时签了离婚协议书,现在我也不知道这协议书该谁保管。我担心之后会有什么问题需要用到它,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说,离婚协议书到底由谁保管合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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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自愿离婚的情况下,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从实际操作和法律意义来看,并没有严格规定离婚协议书必须由谁保管,夫妻双方都可以保管,也可以都进行留存。 从法律依据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在完成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书即生效。 夫妻双方各自保管离婚协议书是比较常见且合理的做法。因为这份协议涉及到双方在离婚后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各自留存可以在需要的时候随时查阅,保障自身权益。比如在涉及到财产分割后续手续办理、子女抚养权变更、抚养费支付等问题时,双方都能及时拿出协议作为依据。 另外,婚姻登记机关也会留存一份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的这份协议,具有官方的证明效力。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协议的内容有争议,或者需要向有关部门证明离婚协议的存在和内容时,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查阅档案。不过,相比之下,自己保管的协议在使用时更加便捷。 总之,离婚协议书夫妻双方各自保管一份,同时婚姻登记机关留存一份,这样的保管方式能最大程度保障离婚协议的有效使用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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