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丢了可以补办吗
我之前协议离婚,现在不小心把离婚协议书弄丢了。之后可能在处理房产、孩子抚养等事情上会用到,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书能不能补办啊,要是能补办,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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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丢了是可以补办的。 在夫妻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协议书一式三份,民政局会留一份归档。所以当离婚协议书丢失后,是能够申请补办的。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同样的道理,当事人持本人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即可。 相关概念: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所签订的书面协议。 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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