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丢失了能补回来吗?
我之前离婚时签的离婚协议书找不到了,现在因为一些事情可能需要用到它,心里特别着急,想知道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把离婚 协议书补回来啊,要是能补,具体该怎么操作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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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丢失了是可以补回来的。
首先解释一下离婚协议书,它是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所签订的书面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虽然这里没直接说离婚协议书,但依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七条,办理离婚登记时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是要归档的。
所以,如果离婚协议书丢失,只要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把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本人的申请,会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这份复印件就与原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了。
相关概念:
离婚协议书:夫妻协议离婚时对各项相关事宜协商一致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婚姻登记档案: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应当归档保存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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