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盗窃是否可以立案?


亲戚盗窃是否可以立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从立案的一般标准来看: - **盗窃数额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各省市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确定具体数额标准。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如果亲戚盗窃的财物价值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通常1000元以上),就可能会立案。例如,在一些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立案标准可能会定在2000元甚至更高;而在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可能1000元就达到立案标准了。 - **多次盗窃等特殊情形**:即使盗窃金额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如果存在多次盗窃(一般指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入户盗窃(非法进入他人住宅进行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或者扒窃(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秘密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等情形,也可以立案。比如,亲戚在两年内三次潜入邻居家盗窃,即便每次盗窃的财物价值不高,也会被立案侦查。 其次,关于亲属盗窃的特殊处理:如果盗窃亲友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如果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例如,亲戚之间因为一时的经济困难发生了盗窃行为,事后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这种情况下通常不会被认定为犯罪。 法律依据主要有: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总之,亲戚盗窃能否立案,要综合考虑盗窃金额、盗窃次数、盗窃方式以及是否获得谅解等多方面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