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合同租房还有几个月不想住了,剩余租金能退吗?
我租了房子但没签合同,现在还有几个月租期,但因为一些个人原因不想继续住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退剩余租金,要是能退,该怎么退?要是房东不退又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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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签订租房合同的情况下,剩余租金通常是有可能退还的,不过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而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所以,没有合同的租房情况一般视为不定期租赁,租户若不想继续租住,应当提前合理时间(通常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 其次,在通知房东后,如果房东同意退还剩余租金,那自然是最好的结果。但如果房东拒绝退还,租户可以尝试与房东协商,说明自己的困难和退租原因,争取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退款方案。比如可以帮忙寻找新的租客,减少房东的损失,以此来说服房东退还部分租金。 最后,如果协商不成,租户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租金支付记录、与房东的沟通记录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租赁期间租户对房屋及屋内设施造成了损坏,房东有权从租金中扣除相应的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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