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之后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我离婚后孩子判给了前妻,我一直按时给抚养费。现在我再婚了,经济压力变大,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我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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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并不意味着可以不给抚养费。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它是为了保障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当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这一责任不会因为其再婚而消除。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明确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就表明,支付抚养费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
虽然再婚可能会导致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但这并不能成为不支付抚养费的合法理由。如果因为再婚等原因确实导致经济困难,无法按照原来的约定或判决支付抚养费,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适当调整抚养费的数额。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裁决。法院会综合考虑支付方的收入情况、子女的实际需求、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调整抚养费数额。但无论如何,都不能擅自停止支付抚养费,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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