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了可以不给子女抚养费吗?

我和配偶离婚了,目前经济状况不太好,实在拿不出钱给孩子抚养费。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离婚后是不是可以不给子女抚养费呢?这种情况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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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层面来说,离婚后原则上是不能不给子女抚养费的。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就明确了支付抚养费是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义务。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存在暂时或部分减免抚养费的情形。比如,一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或者一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等。但即使存在这些特殊情况,也不是说就完全免除了给付义务,当情况好转时,还是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的。总之,一般情况下离婚后不能随意不给子女抚养费,特殊情况需具体分析并遵循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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