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地预缴的税款当地可以抵扣吗?


在探讨异地预缴税款能否在当地抵扣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解释一下相关概念。异地预缴税款,简单来说,就是当企业或个人在注册地以外的地方开展经营活动,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预先缴纳一部分税款。而税款抵扣,指的是在最终计算应纳税额时,将之前已经缴纳的税款从应纳税总额中扣除,避免重复征税。 根据我国税收相关规定,在许多情况下,异地预缴的税款是可以在当地进行抵扣的。以增值税为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也就是说,建筑企业在异地提供建筑服务预缴的增值税,回到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时,可以将预缴的税款进行抵扣。 再看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总机构在汇总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这部分在异地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可以进行抵减。 不过,要实现异地预缴税款的抵扣,纳税人需要注意一些事项。首先,要确保预缴税款的手续齐全,取得合法有效的完税凭证,这是进行抵扣的重要依据。其次,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申报,在申报时准确填写相关数据,将异地预缴的税款在当期应纳税额中进行抵减。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异地预缴的税款是可以在当地抵扣的,但具体情况要根据不同的税种以及相关税收政策来确定。纳税人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税收法规的要求办理,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