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法院立案后能否请求法官开具儿童保护安全令?

我已经在法院立了案,涉及一些家庭纠纷可能会对孩子造成伤害。我想问问,在这种立案后的情况下,能不能请求法官给孩子开具儿童保护安全令呢?我很担心孩子的安全,不知道法律上支不支持这种操作。
展开 view-more
  • #儿童安全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院立案后,通常是可以请求法官开具儿童保护安全令的。儿童保护安全令,其实可以理解为是一种保护儿童免受家庭暴力等伤害的法律措施,它就像是给孩子穿上了一层法律的‘防护衣’,让孩子在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中生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虽然法律条文没有直接提到‘儿童保护安全令’,但儿童通常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他们面临家庭暴力或现实危险时,在法院立案的相关案件中,是可以适用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一制度的。 在法院立案后提出申请,只要有证据证明孩子面临暴力或危险,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法官经过审查核实,认为符合条件的,就会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裁定。裁定内容可能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措施,以此来保障儿童的安全。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