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还没立案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吗?
我和对方发生了一些矛盾,担心自己人身安全受威胁,打算起诉对方,但还没完成立案。想问下在这种没立案的情况下,能不能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保障自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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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起诉还没立案时,通常也是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的。人身保护令,全称为人身安全保护令,它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这里并没有明确要求必须是在起诉立案之后才能申请。 从实际情况来看,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目的是及时保护受害人免受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只要有证据能够证明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即使起诉还未立案,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受理并审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 所以,如果您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况,即便起诉尚未立案,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伤情照片、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证明您存在需要保护的情形。法院会根据您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若符合条件,就会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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