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应享尽享,不应享的是否要及时纳税调整?
我在经营企业过程中,遇到了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的问题。不太清楚对于那些符合条件的优惠政策肯定是想享受,但要是发现有些情况其实不符合优惠政策,是不是必须要及时进行纳税调整呢?我担心不调整会有法律风险,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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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收领域,“优惠政策应享尽享,不应享的及时纳税调整”这一原则是非常重要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为了鼓励某些行业发展、扶持特定企业或者促进特定经济活动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这些政策能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少交税或者不交税,从而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对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来说,当然可以按照规定享受这些优惠政策,也就是“应享尽享”。 而当纳税人发现自己不符合优惠政策的条件时,就需要及时进行纳税调整。这是因为税收的征收必须依据准确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如果不及时调整,继续享受不应该享受的优惠,就可能构成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纳税人应该定期对自己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进行检查。一旦发现不符合条件,要主动、及时地向税务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补缴相应的税款和滞纳金,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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