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所得税调增项目是否需要做账?

我经营着一家企业,在处理税务时遇到企业所得税调增项目的问题。不太清楚对于这些调增项目,在财务上是否需要进行账务处理。如果不做账务处理,会不会有税务风险?要是需要做,又该怎么做?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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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调增项目是否需要做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企业所得税调增项目。企业所得税调增,简单来说,就是在计算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时,按照税法规定,某些费用支出不能在税前全额扣除或者根本不能扣除,需要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增加应纳税所得额。比如,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税法规定只能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超出部分就要进行纳税调增。 对于永久性差异导致的企业所得税调增项目,一般不需要进行账务调整。永久性差异是指某一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例如,企业的税收滞纳金、罚款等,会计上计入营业外支出,但税法规定这些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对于这类情况,只需要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上进行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即可,不需要调整会计账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等支出不得扣除。 而对于时间性差异导致的企业所得税调增项目,通常需要进行账务处理。时间性差异是指税法与会计制度在确认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这种差异发生于某一会计期间,但在以后一期或若干期内能够转回。比如,固定资产折旧,会计上采用的折旧方法和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可能不同,导致某一期间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不一致。对于这种情况,需要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进行账务调整。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企业应当根据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企业在遇到企业所得税调增项目时,要准确区分差异类型,按照相关法律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合理处理账务,以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和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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