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是否可以抵押?
我家有套安置房,最近遇到点资金周转问题,想把安置房拿去抵押贷点款,但是不太清楚安置房能不能抵押。所以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从法律上来说,安置房到底能不能用于抵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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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是否可以抵押,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安置房的概念。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简单来说,就是因为拆迁,政府给被拆迁人重新安置的房子。 从法律规定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以及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不得抵押。 如果安置房已经取得了完全产权,也就是拥有合法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并且不存在法律规定禁止抵押的情形,那么从法律上来说是可以进行抵押的。这种情况下,它和普通的商品房在抵押方面没有本质区别。例如,在一些城市,被拆迁人按照规定补缴了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后,安置房就可以获得完整产权,就能够正常办理抵押手续。 然而,如果安置房没有取得完全产权,比如只有临时的居住证明,或者还处于限制交易的期限内,这种情况下是不能抵押的。因为此时房屋的所有权状态不明确或者受到限制,不符合抵押的条件。银行等金融机构一般也不会接受这类房屋的抵押申请,因为存在较大的风险。比如有的地方规定安置房在一定年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在这个期限内就无法办理抵押。所以,要确定安置房能否抵押,关键要看其产权状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金融机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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