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北京离婚应该去哪里起诉?

我和我爱人打算在北京离婚,但我们不知道该去哪个法院起诉。我们在北京不同的区居住,这种情况该怎么确定起诉的法院呢?我想了解下具体的规定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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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北京离婚起诉的法院确定,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去起诉。这里的住所地,一般指的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北京,如果夫妻双方的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都在北京市内,就按照上述原则确定具体的区法院进行起诉。例如,被告的户籍在北京市朝阳区,那么通常就去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要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在海淀区,那就应该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总之,要结合实际情况,准确适用法律规定来确定起诉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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