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可以在哪些地方立案?
我打算和配偶离婚,准备走起诉流程,但不清楚该到哪里去立案。是在我们结婚登记的地方,还是现在居住的地方,又或者是其他地方呢?希望了解一下具体可以立案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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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起诉的立案地点主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这意味着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里所说的被告住所地,通常指的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要是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如果被告是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被监禁的人,原告可以在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若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离婚起诉立案地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准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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