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应该去哪里起诉?

我和配偶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但我们就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只能走诉讼离婚。我不太清楚应该到哪个地方的法院去起诉,是在我们结婚登记地,还是现在居住的地方,或者是其他地方呢?希望了解具体的起诉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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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指的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如果被告是军人,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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