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想离婚应该去哪里起诉?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打算离婚,但对方不同意,我只能走诉讼离婚这条路。可我不知道该去哪个法院起诉,是对方户口所在地,还是我们现在居住的地方?希望了解一下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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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起诉离婚涉及到管辖法院的确定问题,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般情况下,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里所说的住所地,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被告的户口在A地,但他已经在B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那么B地就是他的经常居住地,此时原告应到B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被告离家出走多年,杳无音信,原告就可以在自己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还有,如果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若被告因犯罪被关押在监狱,原告可以在自己这边的法院起诉离婚。 另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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