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居住证是否可以解除?

我之前办理了居住证,现在由于一些原因,不想再使用这个居住证了,不知道能不能解除。我不太清楚相关的规定,想问问从法律层面来看,居住证到底可不可以解除呢?解除的话有什么要求和流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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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证注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居住证是可以解除的,在法律语境中,我们通常说的是“居住证注销”。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当出现某些情形时,就会涉及到居住证的注销。 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而当居住证持有人离开居住地,不再符合领取条件,或者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持有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换领、补领手续的,公安机关应当注销其居住证。 注销居住证一般由相关部门来操作,比如持证人死亡,或者离开居住地后经过相关部门核实不再符合持有条件等情况。个人如果想要终止使用居住证,无需主动去“解除”,只要不再办理签注手续,超过一定期限后,居住证使用功能就会中止,后续就相当于不再发挥作用了。不过具体的实施细则可能在不同地区会有一定差异,你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相关社区服务机构进行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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