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盖完章后辞职可以获得公司赔偿吗?

我在公司的文件上盖完章了,现在想辞职。我不清楚这种情况下辞职,公司会不会给我赔偿,也不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我有没有这个权利,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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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辞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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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盖完章后辞职是否能获得公司赔偿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和不同的情形。 首先,正常情况下,如果是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主动辞职的情况,一般来说公司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也就是说,盖完章之后如果仅仅是你个人因为自身原因决定辞职,且公司没有出现违法行为,那么通常无法获得公司赔偿。 然而,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员工即使是在盖完章后辞职,也可能有权获得赔偿。比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当公司存在这些违法行为时,员工因此提出辞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盖完章后辞职能否获得公司赔偿,关键要看辞职的原因是什么,以及公司是否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你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判断公司是否有上述违法行为,以此来确定自己是否有权获得赔偿。若有争议,可以通过与公司协商、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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