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签了三年中间能辞职吗

我刚和公司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可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我想中途辞职。但又担心合同没到期辞职会有麻烦,也不清楚具体该怎么做。想了解一下在这种签了三年合同的情况下,到底能不能辞职,辞职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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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签了三年,中间是可以辞职的。 首先,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的权利。这意味着,即使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也不限制劳动者中途辞职。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有几种常见的辞职情形。一种是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通俗来讲,就是你和公司双方都同意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就可以顺利辞职。 另一种常见的是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是说,如果不是在试用期,你要提前三十天写一份书面的辞职通知给公司;要是还在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就行。 还有特殊情况,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行为,劳动者不仅可以辞职,还能主张经济补偿。这些法定过错行为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因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另外,要是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如果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过错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就违法了。要是给用人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相关概念: 法定过错行为:指法律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存在的一些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按照法律规定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的一定金额的补偿。 自主择业权:劳动者有自由选择工作、决定是否继续在当前单位工作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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