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限制高消费的人可以出国吗?


限制高消费通常是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一种执行措施,目的是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简单来说,就是当一个人欠了别人钱,法院判决他还钱,但他不还,法院就有可能对他限制高消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其中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该条规定并未直接提及限制出国,但出国往往需要乘坐飞机等交通工具,而乘坐飞机是被限制的行为之一。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当法院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时,通常是因为存在未了结的民事案件,如果法院同时决定不准出境,那么被执行人就不能出国。 所以,一般情况下,被限制高消费的人因为无法乘坐飞机等交通工具,很难出国。并且如果法院基于案件执行需要,决定不准其出境,那么就更不能出国了。当然,如果经过法院批准,比如有必须出国处理的与案件执行相关的重要事务等特殊情况,那么也有可能被允许出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