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没用,退休了是否可以提出来?
我工作这么多年,住房公积金一直没动用过。现在快退休了,想了解下这笔公积金能不能在退休后提出来?如果可以提,要走什么流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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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主要用于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对于住房公积金在退休后能否提取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其中,离休、退休的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退休提取公积金的手续相对简便。通常职工需提供本人的退休证明、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等材料,前往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管理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将转入职工提供的银行账户。 这一规定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保障性和互助性。在职工在职期间,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长期的住房储备,为职工购房等住房相关需求提供支持;而在职工退休后,允许提取公积金,使这笔资金能够用于职工的养老生活,提高职工的晚年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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