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年金按百分之十的税率是否能参加汇算?
我有退休年金,目前是按百分之十的税率扣税的。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退休年金能不能参与个税汇算,想了解下相关规定,看看自己是否能通过汇算退税或者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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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金是企业或事业单位在基本养老保险之外,为员工提供的补充养老保险。而汇算一般指的是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即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符合《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的,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其中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由此可见,退休年金并不在综合所得的范畴内,而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主要针对的是综合所得。所以,退休年金按百分之十的税率缴纳税款时,是不参与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的。也就是说,不能通过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来调整退休年金已缴纳的税款。不过,虽然退休年金不参与汇算,但如果个人还有其他符合综合所得条件的收入,依然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年度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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