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开发票可以不开清单吗?
我在做销售业务,开发票的时候不想开清单,但是不太确定这样做合不合法。想了解下在销售开发票时,是不是必须要开清单,不开的话会有什么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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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销售开发票的过程中,是否可以不开清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发票清单的概念。发票清单就是当销售的商品品种、项目较多,发票上无法详细列示全部信息时,所附的明细清单。它能清楚地展示每一项销售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内容、数量、金额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过多,发票栏次无法满足填写需求时,就需要开具发票清单。比如你销售了几十种不同规格的文具,发票上一行一行根本写不下,这种情况下就必须开具清单。 具体来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虽然没有像专用发票那样严格的规定,但从如实、完整记录交易信息的角度出发,当项目过多时也应当开具清单。 如果应该开具清单而未开具,会存在一定的税务风险。税务机关可能会认为发票开具不符合规定,要求企业重新开具,甚至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所以,在销售开发票时,如果涉及较多项目,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最好按照规定开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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