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抬头和税号是否可以开发票?
我去开发票的时候,对方说不用填抬头和税号也能开。但我有点担心,不知道这样开出来的发票有没有效力。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没有抬头和税号到底可不可以开发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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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关于发票开具时抬头和税号的填写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发票抬头和税号的概念。发票抬头就是购买方的名称,它明确了这张发票是开给哪个单位或者个人的;税号则是企业等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相当于企业在税务方面的‘身份证号码’,用于税务机关对企业纳税情况的管理和统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其中,对于购买方是企业的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明确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如计税、退税、抵免等。 也就是说,如果购买方是企业,开具发票时没有填写企业的抬头(名称)和税号,这样的发票是不符合规定的。对于企业来说,取得这样的发票不能用于正常的税务处理,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等方面会遇到问题。 不过,如果购买方是个人,由于个人没有税号,开具发票时只需要填写个人姓名作为抬头即可,不存在填写税号的问题。所以,没有抬头和税号是否可以开发票,要分购买方是企业还是个人的情况来看。如果是企业,原则上必须填写抬头和税号;如果是个人,填写抬头(个人姓名)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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