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双方自愿离婚该如何处理?
我现在想离婚,可对方一直不同意,这让我很苦恼。我们之间矛盾很多,感觉实在过不下去了。我想知道在这种非双方自愿离婚的情况下,具体该走什么流程,要准备些什么东西,法律又是怎么规定和处理这种情况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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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双方自愿离婚,也就是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通常要通过诉讼方式来处理。 首先,要明确向哪个法院起诉。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里对管辖法院有相关规定。 接着,起诉方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像起诉状一式两份,还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 。起诉状里要写清楚自己的诉求,比如要求离婚,以及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想法。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先对双方进行调解。这是因为法律希望尽量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纠纷。要是调解成功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出具调解书,这个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婚姻关系也就解除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离婚诉讼调解的规定。 要是调解不成功,法院就要进行审理判决。判决离婚的关键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比如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法院调解无效时,应当准予离婚。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有明确规定。 另外,在财产分割方面,法院一般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会根据子女年龄、性别、父母抚养能力等因素综合判断,以确定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抚养方式和抚养方。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双方都要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以便法院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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