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我现在想要离婚,可另一半坚决不同意。我很苦恼,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我想了解在这种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具体有哪些可行的办法能实现离婚,法律程序是怎样的,需要注意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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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时对方不同意,有以下办法。首先要知道,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但既然对方不同意,这种方式就行不通了,那就可以考虑诉讼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决定诉讼离婚前,不妨先和对方沟通一下自己离婚的想法,让对方审视这段婚姻是否还有继续的必要。要是对方附加一定条件才同意离婚,在你能承受的范围内,可以考虑让步或补偿。若对方坚决不同意,就要找出其不愿离婚的根源,采取不同的说理让步措施。实在做不通工作,就准备诉讼。 诉讼时,起诉方要提供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形的证据。要是第一次起诉离婚,另一方坚持不离,且没有充足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一般会判决不准离婚,并给双方六个月的冷静期。若冷静期届满后,你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起诉,此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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