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方不同意该如何处理?
我想要离婚,可对方坚决不同意。我现在很苦恼,不知道该通过什么途径来结束这段婚姻,也不了解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要求,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具体该怎么做,有哪些办法可以实现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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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时对方不同意,另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 首先,诉讼离婚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法院受理案件后,通常会先进行调解。调解这个环节呢,就是法院努力促使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 要是调解没有成功,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来作出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般来说,存在下面这些情况可认定为感情破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只要能拿出证据证明存在这些情形,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不过要注意,如果在第一次判决生效半年内没有新的情况与理由,原告仍可再次提出离婚诉讼。而且在整个离婚诉讼过程中,双方都要遵守法律程序,同时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 相关概念: 诉讼离婚: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请求,由法院来审理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一种离婚方式。 调解: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促使双方就离婚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 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重要依据,当存在法律规定的一些特定情形时,就会被认定为感情破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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