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两个字相同能注册吗
商标注册两个字相同是有可能注册成功的,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商标要想注册成功,需要具备显著性,能够将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区分开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如果两个相同的字组成三个字的商标,和另外一个商标具有明显不同的含义,那么通常是可以注册的。比如,已有“蓝天”商标,新申请“蓝星”商标,“星”与“天”含义不同,整体含义区别明显,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注册成功。但如果含义相近,容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就可能无法注册。例如已有“美味”商标,新申请“美香”商标,“味”和“香”在形容食品味道方面较为相近,整体含义差别不大,容易让消费者混淆,就难以注册。
此外,《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了驰名商标的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如果两个字相同的商标涉及到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等情况,也不能注册。
同时,商标审查中还有很多具体规则。比如中文商标的 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总之,商标注册两个字相同能否注册,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最终由商标局审查决定。在申请前,建议进行详细的商标检索和咨询专业人士,提高注册成功率。
相关概念:
近似商标:是指在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在先注册商标有特定联系的商标。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商标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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