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立案后可以不判刑吗?


诈骗立案后不一定会判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从立案的概念来讲,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也就是说,立案只是启动了刑事诉讼程序,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认定有罪并判刑。 其次,关于诈骗犯罪的认定和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而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同地区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有不同的标准,一般来说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如果诈骗金额未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可能不构成诈骗罪,也就不会被判刑。 再次,即使诈骗金额达到了相应标准,存在一些法定或酌定的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时,也可能不会被判刑。例如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等减刑情节,且能够主动退赃、认罪态度良好,同时犯罪金额较小、情节轻微,法院有可能考虑免除其刑事处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最后,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诈骗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根据《刑法》第十三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同样不会被判刑。例如诈骗金额刚刚达到立案标准,且未对被害人造成实质性的经济损失,犯罪嫌疑人又积极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