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扣划被执行人配偶工资收入偿还债务?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是否可以扣划被执行人配偶工资收入偿还债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所负的债务。而个人债务则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被执行人及其配偶都有偿还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扣划被执行人配偶的工资收入来偿还债务。法院会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必要的生活费用后,对其配偶的工资收入进行合理扣划。 然而,如果债务是被执行人的个人债务,一般情况下,法院不能直接扣划其配偶的工资收入。因为配偶没有法定的义务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为另一方的个人债务承担责任。不过,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将财产转移到其配偶名下,或者被执行人与配偶有恶意串通逃避债务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债权人认为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想要申请扣划被执行人配偶的工资收入,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债务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法院会对证据进行审查,并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作出裁决。 总之,能否扣划被执行人配偶工资收入偿还债务,关键在于债务的性质。债权人需要通过合法途径证明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才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现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