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钱起诉后还能卖房吗

我欠了别人一些钱,现在被起诉了。我名下有套房子,最近刚好有人想买。我就想问问,在这种被起诉的情况下,我还能不能把房子卖掉啊?我主要想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这种情况的,会不会有什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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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欠钱被起诉后,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卖房的。 首先,如果对方没有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那么在这之前都可以正常出售房产。因为只要是正常的房屋买卖行为,单纯被起诉这件事本身并不影响卖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这意味着要是债权人担心你卖房导致日后判决难以执行,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一旦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查封了房屋,那在查封期间就绝对不能卖房了,即便卖了,到房产局也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另外,如果为了逃避债务,故意低价处置或者无偿将房屋赠与他人,这种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所以这种为逃债而卖房的行为是会受到法律限制的,买房人知道这种情况后,大概率也不会买房。 要是涉及的不是金钱方面的其他案件,那么通常绝对不会影响买卖房屋 。总之,在欠钱被起诉后卖房,要确保不是为了逃避债务,且房屋没有被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等限制交易的情况。 相关概念: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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