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再入职工龄可以累计吗?

我之前从一家公司离职了,现在又想重新回去工作。我比较关心工龄的问题,想知道再次入职后工龄能不能累计起来呀?主要就是想了解在法律层面上,这种情况工龄是怎么算的,对我之后在公司的各项权益有没有什么影响。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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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再入职工龄是否可以累计,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在同一家公司离职后再入职,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工龄是可以累计的。从法律规定方面来说,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离职是除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之外的原因,比如劳动者主动离职,或者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同时离职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以《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为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需在六个月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才可以连续计算工作年限 ),这种情况下工作年限是可以连续计算的。


另外,在不同公司间,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这里的非本人原因包括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等情况。


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也可能导致工龄累计,例如国家工作人员经组织动员精简或批准退职,以后又重新参加工作的,其精简或退职前连续工作的时间,可以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工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辞职和辞退前的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自动离职人员的工龄从重新录用之日起计算 );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它有收入的劳动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基金,其数额一般不低于本人原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其停薪留职期间计算工龄。


相关概念:

同工同酬:简单说就是从事同样工作的人应该获得相同的报酬。比如在一个公司里,同样岗位同样工作内容的员工,工资待遇应该是一样的,不能因为性别、年龄等不合理因素而有差别,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里规定的工资分配原则。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一定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像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

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工作一定时间后,依法享有的带薪休息的假期。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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