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破产后股东是否可以开公司?

我所在的公司因为经营问题破产了,现在想和其他股东再开一家新公司,但又担心之前公司破产这事会有影响,不太清楚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具体在什么情况下能开,什么情况下不能开。
展开 view-more
  • #公司破产
  • #股东权益
  • #新公司设立
  • #法律限制
  • #经营资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司破产后股东有可能开设新公司,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从一般情况来说,公司破产并不必然剥夺股东的经营资格。如果股东有足够的资金、具备相应的经营能力,且不存在法律限制的情形,那么是可以开设新公司的。这是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要求的,能够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经济的持续发展。 然而,如果股东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就可能会受到限制。例如,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就是说,如果股东在公司破产过程中负有个人责任且未超过规定期限,虽然可以参股新公司,但不能担任新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另外,《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这表明破产程序是有法定条件和规范的,在公司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后,股东的后续经营活动也需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总之,公司破产后股东能否开公司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确保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