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是否可以作为证据?
我和别人有一些经济纠纷,当时沟通基本都是通过短信进行的。现在闹到要打官司的地步了,我想把这些短信作为证据提交,但是不确定法律上认不认可短信能当证据。所以想问问短信到底可不可以作为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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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短信是可以作为证据的。这涉及到民事诉讼证据的相关知识。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证据的概念。证据就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事实材料。在民事诉讼里,证据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法官查明案件真相、作出公正裁决的依据。 对于短信作为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证据包括电子数据。而短信就属于电子数据的一种。电子数据指的是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短信具备作为证据的资格。 不过,短信要真正成为有效的证据,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第一是真实性。也就是说短信必须是真实存在的,不能是伪造、篡改的。法院在审查时,可能会通过运营商等渠道来核实短信的真实性。第二是关联性。短信内容要与案件事实有直接的关联,能够对案件中的某些事实起到证明作用。比如在借款纠纷中,短信内容涉及到借款的金额、时间、还款约定等,就与案件相关。第三是合法性。获取短信的方式必须合法,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否则该短信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当我们要将短信作为证据提交时,最好能将短信进行完整的保存,比如进行截屏、拍照等,并保留好原始的手机载体,因为法院可能会要求查看原始的短信记录。同时,如果有必要,还可以申请对短信进行公证,以增强其证明力。总之,短信可以作为证据,但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并妥善保存和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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