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死亡后能否被评定为烈士?


在我国,军人死亡后能否被评定为烈士,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明确规定了可以评定为烈士的几种情形。第一种是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这就好比在打击严重犯罪活动时,军人不幸牺牲,这种情况有可能符合评定烈士的条件。比如说在追捕持枪歹徒的行动中,军人英勇无畏,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就可能被评定为烈士。 第二种是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例如在发生重大洪涝灾害时,军人为了营救被困群众,在湍急的水流中不幸遇难,这种为了保护他人生命财产而牺牲的行为,也有机会被评定为烈士。 第三种是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如果军人在国外执行维和任务,遭遇危险,为了维护世界和平和国家形象而牺牲,同样可能被评定为烈士。 第四种是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比如在新型武器的测试过程中,军人因意外事故而死亡,符合相应条件的话,也可以评定为烈士。 第五种是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这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条款,主要是考虑到可能存在一些特殊的、未被上述情况涵盖的英勇牺牲情形。但要被认定为“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和评定。 评定烈士是一个严肃且严谨的过程。通常由死者生前所在工作单位、死者遗属或者事件发生地的组织、公民向死者生前工作单位所在地、死者遗属户口所在地或者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供有关死者牺牲情节的材料,由收到材料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调查核实后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如果符合评定烈士的条件,将会被授予烈士称号,并给予烈士遗属相应的抚恤和优待。总之,军人死亡后是否能被评定为烈士,要根据具体的死亡情形,严格按照《烈士褒扬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来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