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民法典规定,不立遗嘱的房产儿子可以继承吗?


在探讨不立遗嘱的情况下儿子是否可以继承房产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法定继承这个概念。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作出了明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回到问题本身,如果被继承人未立遗嘱,儿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通常是有权利继承房产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儿子一人就能完全继承该房产。因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也就是说,在存在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比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也在世,那么他们也有权参与房产的继承分割。各方会按照均等的原则,共同分配该房产的相应份额。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所以,在实际的房产继承过程中,还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具体情况,以确定最终的继承份额。综上所述,不立遗嘱时儿子一般可以继承房产,但要根据具体的法定继承情况来确定其继承的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