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人申请注册前他人有什么相关规定吗?
我打算申请商标注册,但是听说在我申请之前如果有他人存在相关情况可能会影响我的注册。我不太清楚商标注册人申请注册前他人的情况具体是怎样的,想知道这方面有什么法律规定,对我的商标注册申请会不会有不利影响。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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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标注册领域,商标注册人申请注册前他人的情况在法律上有诸多规定。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个重要概念——在先使用。所谓在先使用,就是在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之前,他人已经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这意味着,如果他人在先使用且有一定影响,在原使用范围内是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的。
其次,涉及到恶意抢注的情况。如果他人在明知某商标已经被他人使用且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情况下,抢先进行商标注册,这种行为是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若存在这种恶意抢注,在先使用人可以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提出异议,或者在商标注册后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此外,还有在先权利的问题。在先权利是指在商标申请注册之前就已经存在的合法权利,比如他人的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肖像权 等。《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同样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如果商标注册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在先权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总之,商标注册人申请注册前他人的在先使用、恶意抢注以及在先权利等情况,都受到法律的规范和调整,以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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