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亲死后,儿子是否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

最近家里遇到这种情况,父亲不幸离世,对于儿子能不能继承父母遗产不太清楚。家里人对遗产分配有不同看法,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看看儿子在这种情况下具体的继承权利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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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一般情况下,父亲死后,儿子是可以继承父亲遗产的,但对于母亲的遗产,需要分情况讨论。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需要明确继承的方式和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如果父亲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了遗产的继承人,那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的顺序是非常重要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因此,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儿子作为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如父亲的配偶、父母)共同继承父亲的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关于母亲的遗产,如果母亲健在,那么不存在继承的问题,财产仍然属于母亲所有。如果母亲也已经去世,同样要先看是否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有的话按照相应内容执行;没有的话,按照法定继承,儿子作为子女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母亲的遗产。 此外,还存在一些可能导致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但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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