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不在本村的儿子是否可以继承宅基地?
我老家在农村,父母在村里有一处宅基地。我大学毕业后就把户口迁到了城市,现在父母都不在了,我想知道我作为儿子,户籍不在本村的情况下能不能继承他们的宅基地呢?心里一直没底,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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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宅基地和宅基地上房屋的概念区别。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村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也就是说,宅基地本身是不能被单独继承的。 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是村民的合法私有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是可以被继承的。 对于户籍不在本村的儿子,虽然不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可以通过继承房屋来继续使用宅基地。这就是所谓的“地随房走”原则。只要房屋还存在,儿子就可以一直使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但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重建等操作。一旦房屋自然倒塌或者无法居住,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 所以,户籍不在本村的儿子不能直接继承宅基地,但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并因此继续使用宅基地,直到房屋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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