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是否可以使用男方的生育险?
我和老公都有工作,我怀孕了,公司给我交的社保里生育险缴纳时间还不够,而老公的生育险已经交了挺长时间。我想知道我能不能用老公的生育险来报销生育相关的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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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配偶是有可能使用男方的生育险的。生育险是国家为保障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它能在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提供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这就说明,女方如果未就业,是可以享受男方生育险里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 不过,各地对于使用男方生育险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存在差异。比如有的地方要求女方必须是未就业状态,且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明;还有的地方对男方生育险的缴纳时长有要求,像需连续缴纳一定月份以上等。而且,即便可以使用男方生育险,通常也只能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一般是不能享受的。所以,具体能不能用以及能报销多少,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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