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夫妻共用能否报销?
我和我爱人都有职工医保,最近我生病去看病,想用我爱人的医保报销费用,不知道在咱们国家的法律规定里,职工医保夫妻共用可不可以报销呢?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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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夫妻共用能否报销,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理解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的概念。职工医保里,个人账户里的钱就像是你自己的一个“小钱包”,里面的钱是你自己缴纳的一部分医保费用以及单位缴纳的一小部分划入到这里的,主要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的费用等。统筹账户则像是一个“大池子”,是由单位缴纳的大部分医保费用组成,当参保人发生住院等符合规定的高额医疗费用时,就从这个“大池子”里按比例报销。 在个人账户使用方面,现在很多地区出台了政策,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可以在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使用。以《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为例,该意见提出,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也就是说,如果当地落实了这样的政策,夫妻之间是可以共用个人账户里的钱来支付看病时个人需要负担的费用的。 但是,在统筹账户报销这一块,夫妻是不能共用的。统筹账户的报销是基于参保人本人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比如《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这里强调的是参保人本人的医疗费用。所以,一方生病住院等情况想要用另一方的医保统筹账户来报销是不可以的。 所以,职工医保夫妻共用,个人账户在很多地方可以共用支付费用,而统筹账户不能共用报销。你可以关注当地的医保政策,了解具体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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