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可以只报销售额吗?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申报印花税时能否只报销售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要明确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规定,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如果企业涉及的印花税应税项目是按照合同金额计税的,而合同中除了销售额还有其他相关费用等内容,那么只报销售额来申报印花税是不符合规定的。因为按照法律要求,应该按照合同所列的全部金额来计算印花税。比如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中不仅约定了货物的销售额,还约定了运输费用等,这些都属于合同金额的一部分,都需要计入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当企业的应税项目计税依据恰好只与销售额相关,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以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的条件时,才可以只报销售额来申报印花税。例如某些只以销售金额作为计税基础的购销合同。但即便如此,企业也需要确保销售额的申报准确无误,且符合相关税收政策和法律规定。否则,少报或错报计税依据可能会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