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继子女可以同时继承继父母和生父母的遗产吗

我现在面临一个遗产继承方面的困扰。我的家庭情况比较复杂,我有继父母,同时生父母也在世。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我能不能既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又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呢?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详细准确的解答,了解自己在这种情况下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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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继子女可以同时继承继父母和生父母的遗产。 首先来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产生事实上的抚养关系后,就形成了拟制的血亲关系。这意味着在法律上,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如同亲生父母子女一样。而生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基于血缘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会因为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而消除。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这就从法律条文的层面明确了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定继承中的地位,说明继子女对继父母和生父母的遗产都可能享有继承权。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这进一步强调了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具有和亲生父母子女类似的法律关系。 比如,小李的母亲在他10岁时与继父再婚,继父一直抚养小李到成年。后来继父去世,同时小李的生父母也相继离世。在没有遗嘱指定他人继承的情况下,小李作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既可以继承继父的遗产,也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相关概念: 拟制血亲关系: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关系。例如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就属于拟制血亲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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