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二婚夫妻做过房产公证,死后继子还能继承吗?

我和现在的伴侣是二婚,我们对房产做了公证。现在我担心,万一以后我去世了,他和前妻生的孩子,也就是我的继子,有没有权利来继承这套做过公证的房产呢?我想弄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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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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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要判断二婚夫妻做过房产公证后,死后继子是否能继承房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概念。法定继承就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继承遗产。而遗嘱继承则是被继承人通过订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其遗产。 对于做过公证的房产,如果公证内容是明确房产的归属,比如公证该房产归夫妻中的一方所有,并且没有涉及到继子的继承问题,那就要看继子和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如果继子在继父母生前,受到继父母的抚养教育,或者继子对继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就可以认定他们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在没有遗嘱排除继子继承权的情况下,继子就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要是房产公证内容包含了遗嘱性质,比如明确写明该房产由夫妻中的一方在去世后由某一特定人继承,且不包括继子,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所以,这种情况下,继子就不能再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该房产。 综上所述,二婚夫妻做过房产公证后,继子能否继承房产,关键在于公证的内容以及继子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存在抚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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